申请条件
1、申请人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,并在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内(包括东城、南城、西城、北城、中城、西陂、曹溪等七个街道办事处和红坊、铁山、东肖、龙门、江山等五个乡镇)工作或居住;申请人户籍在主城区外的,还应在主城区内有稳定职业,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,并在当地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,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;
2、非城市低保单身人员须年满40周岁;
3、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;
4、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9200元的2倍以下;
5、在龙岩中心城市范围内家庭人均自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。
申请材料
1、网上申请后打印出的申请审批表。
2、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簿(含首页和个人页)、身份证、结婚证;户籍在主城区外的申请人,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;
3、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。
4、 申请家庭成员曾在龙岩市区以外单位工作过的,应提供当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有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购建房证明(原件);
5、申请家庭属租赁单位公房或政府直管公房的,如需申请实物配租的,须提供腾退所租住房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(原件);
申请流程
申请地址
户口所在地居委会(或单位)和镇(街道办)
廉租房房源
1、各区自有的廉租住房房源;
2、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、建的住房。